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和朋辈引领作用,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、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,展现新时代大学生良好精神风貌,努力培养德才兼备,能力卓越,自觉服务国家的骨干与领军人才,学校面向全体本科毕业生设立“校长奖”并作为学生在校期间的最高荣誉。现将计算机与信息学院(人工智能学院)在二〇二四届本科毕业生中评定合肥工业大学“校长奖”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定条件
详见附件《合肥工业大学“校长奖”评定办法》(附件1)。
二、推荐名额
根据学校分配名额,学院拟推荐3名本科生。
三、表彰奖励
奖励金额为每人20000元。学校统一制作“校长奖”奖杯、奖牌并颁发奖励证书,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,将“校长奖”的奖励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。
四、评选程序及时间节点
(一)个人申请。3月12日-3月27日,符合“校长奖”评选条件的学生个人提交申请,经辅导员推荐后,向学院提出申请,递交有关申请审批表和其他相关材料。
(二)学院初评。3月28日-4月17日,学院“校长奖”评审工作小组受理学生的申请,组织初审、答辩初评。评定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后进行 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送至学校。
(三)学校终评。4月18日-5月15日。学校“校长奖”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,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参加答辩(答辩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),拟定“校长奖”获得者名单,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,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并考察至学生毕业。在考察阶段,获奖学生要遵规守纪、持续进行自我综合素质提升、积极投入典型宣讲、学业帮扶、公益事务等活动,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。
五、评选要求
1.坚持公平公正。学院压实压紧责任,对照学校评定办法有关评选对象、比例、条件、程序、时间节点,秉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。
2.严格审核把关。学院按照工作要求,成立学院“校长奖”评审小组,逐一审查学生材料、组织答辩、广泛公示,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,确保“校长奖”评定推荐工作平稳有序。
3.发挥榜样引领。学院要按照“择优推荐”的原则推选出学生中的榜样模范,以“校长奖”评定推荐为契机,在学生中树立勤学向上的优良风尚,并引导“校长奖”获得者积极参加朋辈教育等学校活动。
六、材料报送
学生本人于3月28日下午17点前报送个人申请审批表(附件3)纸质版及相关佐证材料至翡翠科教楼A1107东办公室,电子版审批表(附件3)和汇总表(附件4)同时发送至邮箱:99578391@qq.com ,过期视为放弃个人申报。
计算机与信息学院(人工智能学院)
2024年3月12日